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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水龙乡独寨水泥用石灰岩
探矿权挂牌出让
公 告
三国土资矿告字〔2008〕2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我局定于2008年7月15日在三都县国土资源局对三都县水龙乡独寨水泥用石灰岩探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矿区的基本情况
1、矿区坐落:本次出让探矿权的勘查区块范围位于三都县水龙乡独寨村,地处塘廷公路沿线,距水龙乡政府驻地约4公里,距三都县城运距约23公里,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2、矿区面积:勘查区块面积约2.319平方公里,具体范围由以下四个拐点坐标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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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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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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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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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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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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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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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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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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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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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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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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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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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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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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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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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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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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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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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探矿权年限:探矿权出让有效期限为1年
二、探矿权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1、能利用勘查区内探明的矿产资源在三都县开办百万吨水泥厂所具有的相适应的资金、技术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组织和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或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3、具有竞得履约能力。
三、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间及办法
申请竞买人须于2008年7月15日上午8:30时起至2008年 8月3日下午5:00时前三都县国土资源局矿权管理股报名,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竞买申请书(三都县国土资源局提供);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自然人参加竞买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资信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购买挂牌文件(报名资料费2000元),并于2008年8月3日下午5: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交纳到指定帐户,经确认后,成为竞买人。
四、挂牌时间、地点和竞价方式
挂牌时间:2008年8月4日上午8:30时起至2008年8月13日下午6:00时止(节假日除外)。
挂牌地点:三都县国土资源局。
报价时间:挂牌期间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最后报价时间:2008年8月13日下午5点30分
竞价方式:本次探矿权出让采取无底价挂牌的方式进行。起始价为人民币20万元整,竞买人的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以后的每次报价须高于当前的最高报价,每次加价幅度必须是1万元或是1万元的整倍数。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探矿权进行现场竞价拍卖。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三都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制作的《探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五、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
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可以抵冲探矿权出让价款;不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于挂牌出让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违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风险提示
本次拟挂牌出让探矿权的区域从未开展过地质勘查工作,探矿权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实地踏勘,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有关状况。挂牌出让开始后,竞买者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自己踏勘的一切现状,勘查风险由探矿权人自行承担,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对该标的物的隐性瑕疵,三都县国土资源局均不承担责任。申请竞买人竞得该探矿权后,不按挂牌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约定履行缴纳探矿权出让价款等义务的,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1、竞买的有关规定和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提供);
2、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动,三都县国土资源局将及时通知竞买人。
八、联系人及电话
潘光育(0854—3921396),梁传武(0854—3922757)
特此公告
二OO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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