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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筑高新国土挂公字[2008]0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定于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1 月6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举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1、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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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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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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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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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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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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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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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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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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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2008-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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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邻高峰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用地、东邻航宇科技、南邻浦东电缆和消防站、西邻长岭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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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85.41平方米(59.2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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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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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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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30%-40%;
容积率:1.2-1.8 ;
绿地率:25%-35%;
建筑限高:≤24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2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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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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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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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出让地块的投资强度须达200万元/亩以上;用地项目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2005]40号令)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商务部[2007]57号令)中鼓励类项目;用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相关要求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报名竞买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该地块拟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贰份。
二、竞价方式及成交价款范畴:
1、本次挂牌采取填单报价方式竞价,价高者为竞得人。
2、本次挂牌土地按熟地出让,高新区管委负责完成规划总用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规划总用地范围内地面、地下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所有管线、管网及设施的迁改由受让人负责。
3、出让人在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
4、受让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须自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2年内完成建设。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报名资格须经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局审定。
四、报名及挂牌相关事宜: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开发中心具体承办。
2、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资料。挂牌出让资料可于2008年12月22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开发中心购买,资料费每套500元。
3、欲参加竞买者可于2008年12月25日至2008年12月31日工作日的上午9:00时至17:00时前到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开发中心报名,报名须持营业执照、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报名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文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交复印件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4、报名时须缴纳竞价保证金,确认报名有效后必须报价,报价次数不限。
5、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2009年1月6日15∶00时止。现场挂牌竞价地点为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多功能厅(长岭南路、市科技大厦旁)。
6、报名期限内出让方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踏勘。
7、保证金需在2009年1月5日17∶00时前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保证金进帐后方可确认报价有效。
五、挂牌出让加价幅度等相关文件参见挂牌出让资料。
六、地块位置示意图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0851)4701595
联 系 人:赵金龙 胡元钊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 土 资 源 分 局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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